根据《水效标识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水利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(第三批)》及《淋浴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》、《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》,明确表示自2022年7月1日起出厂的淋浴器产品必须加施水效标识,2022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,可延迟至2023年7月1日前加施水效标识。
淋浴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定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
淋浴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定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水利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(第三批)及淋浴器、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》。《淋浴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》覆盖的产品范围是安装在建筑物内的冷、热水供水管路末端,公称压力(静压)不大于1.0MPa,介质温度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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